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故意杀人罪情节轻重的认定,主要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杀人手段、犯罪后果、社会评价来综合考量。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有故意杀人行为的,则需要
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对照上述规定
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属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