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侦查过程中一种强制措施,其实顾名思义:取保出来,等候审判。代表两层意思:一则,现在还是该案的嫌疑人,二则,有可能被判刑。但是也说明案件还没进入审判阶段,所以也只是嫌疑人,并不存在案底之说,案底是说被刑事审判以后,判决生效后才有的记录。若是最后查实你是无罪的,是不会留下案底的。
所谓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如果真的判刑了有案底,也是无法消除的,不要听信社会上的人说案底可以想办法消除或者案底多少年可以消除,实际上,刑事案件的记录现在是全国联网的,跟随终身,所以这也对我们的要求越来越高,遵守法律,恪守底线,不然后果确实很难弥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
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
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