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了车祸,最高院关于
死亡赔偿金答复是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关于如何处理石晓丽等5人请求赔偿一案的批复【法规文号】法赔复〔1996〕2号【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颁布日期】【实施日期】【全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你院《关于如何处理石晓丽等5人请求赔偿案件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
国家赔偿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石晓丽等5位
赔偿请求人都享有
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各自都应获得一部分赔偿金。赔偿金不应按份额平均分割,考虑到受害人崔洪福及其妻已与父母分家,子女尚小等因素,在作出赔偿决定时,应适当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并应就赔偿请求人各自获得的赔偿金额直接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