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涉嫌的罪名种类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一般的放高利贷行为,达到一定标准,可以构成
非法经营罪;
2、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
高利转贷罪;
4、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
集资诈骗罪;
5、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