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登记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协议一致后,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即可自行去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下,
财产怎么分,夫妻双方自己协商一致即可。
第二种:诉讼离婚。有
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以及
子女抚养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即有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可以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原则上都是平分财产,但也有少数例外。两种方式可以由当事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
《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