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的处罚如下: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
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