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承包法》第54条规定
土地承包权被侵害的行为有哪些,发包方侵犯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
承担民事责任。承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其中,停止侵害是指发包方正在实施侵害承包方享有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承包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有权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行为,要求其停止侵害。返还原物,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原物必须存在,二是返还原物有必要。返还原物有必要是指返还应有实际意义,如果原物不存在或者返还没有必要,非法占有人可免除返还原物的责任。但应当折价赔偿,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恢复原状,按字面意思理解,是指将损坏的东西重新修复,恢复权利至未被侵害时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