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取电文的方式签订合同的,电子合同是需要签字的,而电子合同可以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签订。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