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
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
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
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