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干部死亡抚恤金怎么领取?

更新时间:2022.09.22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以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发给20个月一次性抚恤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8]42号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展开更多

针对干部死亡抚恤金怎么领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者死亡时有直系亲属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1

遗产是指在公民死亡后遗留下来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合法的个人财产。死亡抚恤金是指公民所在...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死亡抚恤金的支付具体如下:(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