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一、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案件是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主动介入的。当事人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法院审查相关的材料符合规定后就会立案。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
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四、欠债还钱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合法的
债权债务关系。当
债务人不还钱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自己的债权的。
五、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