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饮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
暂扣驾驶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由县级公安机关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记12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