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中违约的赔偿需要根据订立合同的定金以及违约金进行计算,但是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如果实际造成的损失高于
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予以增加,增加的幅度不能超过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