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实行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
交强险赔偿精神损失费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但是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不包含个人的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