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
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费和残疾赔偿金;具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