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至人轻伤,按照正规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对
犯罪嫌疑人先进行刑事拘留并调查取证,在证据充分以后承办民警会询问当事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愿意进行调解并能够达成调解(赔偿)协议,被害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不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或者释放。如果当事双方不接受调解或者接受调解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那公安机关应当以涉嫌
故意伤害罪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在检察院审核批准以后报送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问一句:你怎么知道你家人的伤势是构成轻伤的?有没有通过公安机关的伤势鉴定并且鉴定结论你家人的伤势构成“轻伤”?从刑法的角度分析伤势分为四种:
1、不构成轻微伤
2、轻微伤
3、轻伤
3、重伤被害人的伤势应当由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认可的专业伤势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谓的“轻伤”在一般人看来其实也是比较严重的伤势,如鼻梁骨
粉碎性骨折、刀砍至血气胸、耳膜穿孔等等……只有被害人的伤势构成轻伤以上才犯罪主体才触犯故意伤害罪,否则只能进行治安处罚。
公安机关是依法办事的,你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应当向承办单位的领导提出意见,如果对方确实是按照正规的的法律程序办事阁下应该服从,如果办案部门徇私舞弊、压案不查你应当向办案单位的上级部门进行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