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
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决定逮捕的,受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
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律师认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要求解除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由侦查部门书面答复受委托的律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以下简称“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询问后或者
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