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如下:
一、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二、
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