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放弃继承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2.17

(一)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二)放弃继承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 (三)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放弃部分继承权的做法无效,应视为未放弃继承权。 (四)放弃继承不能随意反悔。公证书出具之前反悔的,应当书面通知公证处,并取得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反悔的,公证处将终止公证,并将所有相关材料存档,不退还当事人。公证书出具之后反悔的,公证处不予受理,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五)放弃继承不得与履行法定义务相冲突。 (六)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证明以及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放弃继承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展开更多

针对放弃继承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1、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无保留要求的。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7

放弃继承权不是必须要公证。公证是表明放弃继承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有效证明,但是否进行公证...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1、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2、放弃继承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 3、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继承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