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如下:
一、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
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三、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
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
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四、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
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