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欺诈风险。一是犯罪分子利用伪造假票骗取信贷资金,这是由于现在使用的
银行承兑汇票纸张防伪功能不强,比钞票易于伪造,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处心积虑地向票据市场渗透,精心制造假票,有些甚至内外勾结盗用真版空白承兑汇票进行诈骗活动。其中危害最烈的是利用“克隆票”诈骗,即不法分子开出一张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然后据以伪造若干张相同的假承兑汇票进行诈骗。二是一些企业采用弄虚作假办法欺骗开户行签发承兑汇票,如果用此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到期后无款支付,使贷款无法近期收回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贷款造成风险。
(二)信用风险。即承兑申请人和承兑行失去信用,不按时付款,给贷款带来风险。一是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承兑到期不及时将资金划付承兑行,承兑行借故不予垫款兑付;二是一些承兑行受手续费和引存的诱惑,把关不严,超过自身垫款承受能力,大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造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款垫付;三是一些承兑行信用欠佳,承兑汇票到期借故拖延付款甚至拒付;四是个别承兑行缺乏职业道德,对委托收款的承兑汇票进行涂改,尔后以票面要素不合规拒付。
(三)融资风险。企业为了解决自身资金周转困难,签订虚假的商品交易合同,骗取汇票。融资性票据都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资金周转困难而签发的,如果没有真实的商品交易,汇票到期不能及时承付的风险相当大。
(四)操作风险。即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时,从审查、查询、背书、保管、到期提示、办理委收等全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操作不慎出现失误造成的风险。
(五)收益风险。新版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改为委托收款后,由于邮程的不确定及承兑行资信状况的差别,承兑资金滞后于汇票到期日的现象相当普遍,由此给贷款方造成收益损失。
(六)保存风险。主要是指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在保管中存在着被不法分子或内部人员盗窃和“掉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