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商业贿赂罪的认定有以下几点:
1、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
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
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
《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