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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王
xx,男,汉族,19xx年7月16日出生,住xx省xx市矿务局二矿小南坑52楼3门1号,身份证号码:1403031959071xxxxx
被申请人:xx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城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xx
住址:xx市xx区xx大街218号xx公园藏经楼西南侧50米
申请事项:变更
劳动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城管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业经贵委受理,其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请求判令被申请人
赔偿医疗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通过认真得搜集证据及核实相关单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委请求增加仲裁请求:依法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
支付经济补偿金860元、赔偿金1720元、加班工资2166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08元及变更补发工资为5月份工资、鉴定费为19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68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368元。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王xx
二00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