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传第三者。原告(即受害方妻子)的相关请求不能针对“第三者”,只能针对配偶即丈夫。因为请法院调查需要写申请,写明理由,法院原则上不主动调查,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尽管“第三者”现象的出现,直接威胁一夫一妻制。
社会各界也曾强烈呼吁立法惩治“第三者”及婚外情,增加“配偶权”及相关立法规定,但目前绝大多数社会学家还是认为婚姻因以感情为基础,既属法律契约,也有道德契约成分,法律不应过多干预感情方面事务。
仅在规定了离婚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其性质相当于一种离因损害赔偿,即原告可以就配偶在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提出相对应的财产及子女抚养等权益请求。原告(即受害方妻子)的相关请求不能针对“第三者”,只能针对配偶即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