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独立生活的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无权要求父母
支付抚养费。因此,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不涉及处理正常成年子女抚养的问题。
经归纳,子女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几种情形如下:
1、不满18岁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2、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原则上不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3、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4、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
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
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
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
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