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