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要交税费,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按一下方法缴纳: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二、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
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的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在转让财产过程中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营业税、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而有价证券的财产原值,是指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缴纳的税款时,必须提供有关合法凭证,对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法凭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其财产原值。
四、印花税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
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按照产权转移书据
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财产
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
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样征收印花税作出了专门规定。200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号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现行千分之三调整为千分之一。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一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3、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