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
故意伤害罪,是指出于个人恩怨、争夺势力范围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帮结伙打架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1行为人客观上具有聚众斗殴的行为,是本罪的关键所在。所谓聚众斗殴,通常是指团伙之间出于报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成帮结伙约定时间、地点打架斗殴的行为。如果仅仅是
一、二个人打架斗殴,不能定本罪,如果又未触犯其他罪名的,只能予以行政处罚。2本罪只能由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构成,一般参与人员不构成本罪。注意,这里应当是斗殴双方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都构成本罪。3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一般是为了逞凶、争霸、报复他人、寻求刺激,公然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如果是由于某种特定的民事纠纷而引发打架斗殴甚至结伙械斗的,一般应说服教育,而不以本罪定罪处罚。4本罪以造成对方轻伤的结果为限,如果致人重伤、死亡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分别以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不定本罪。5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