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和子债父还的规定,有以上思想是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
在法律上,债权是相对权,其只能约束
债权债务人两方,对其他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因此,子欠的债,与父亲无关,除非另有约定;因此,父亲不用偿还!
以上的例外:夫妻一方所欠之债,只要合法,任何一方所欠的都得偿还;继承人继承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之债,债权人可以找其继承人,但也只是以继承的数额为限,当然可以不继承的方式免除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
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
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
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