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下区别
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1、法律意义不同。未生效合同的效力有可能转换,无效合同属于自始、当然、确定
无效的合同。
2、权利义务不同。未生效合同中仍存在双方约定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无效合同其内容对双方而言不具有约束力。
3、性质不同。未生效合同对合同事实判断,无效对合同性质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
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