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以喝了多少酒来计算的,而是通过呼吸或者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来计算的。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检测行为通知(是否通知到不影响检测)被检测车辆驾驶人的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1)认定饮酒驾车、醉酒驾车必须通过抽血检验才能认定;不能仅凭呼吸式酒精检测器检测结果判断车辆驾驶人是否饮酒、醉酒。
(2)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认定标准:
A.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
B.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认定为饮酒驾车行为;
C.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酒驾车行为。
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