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罪名规定:《刑法》第261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遗弃罪成立的条件:
(1)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夫妻等)
(2)被抚养人因身体原因无法独立生活;(年幼、年老、患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3)情节恶劣。(长时间遗弃、打骂等等)
3、丈夫遗弃罪成立条件:
(1)夫妻关系存续;
(2)妻子患病或年老至无法独立生活,或失去独立生活能力;(不包括身体力行而不愿意工作)
(3)丈夫遗弃情节恶劣(明知上述情况还长期不照顾不给费用等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