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仓储合同保管方的具体职责

更新时间:2021.12.31

签订完仓储合同后保管方的权利是留置权,提存权,仓储费用请求权等,保管方所具有的义务是危险通知义务,对货物的保管义务,返还货物的义务,允许存货人对保管物进行检查的义务,有接收和验货的义务。这些也应该在保管合同中约定清楚。
展开更多

针对仓储合同保管方的具体职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有:给付仓单义务;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危险通知义务;对...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34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中,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有收取保...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合同纠纷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