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济纠纷不会冻结股东帐户。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如下: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对于
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
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
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
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