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种类
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建造、大修城镇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用银行信贷资金向购房借款人发放的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向缴存公积金的购房借款人同时发放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
贷款发放对象是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在所购(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建设银行总行同意的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
合法的购(建、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批准文件;
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意见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不同贷款用途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程序
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必须的资料;
贷款行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资料进行审查,在三周内正式答复申请人;
贷款行同意贷款的,借贷双方
签订借款合同。并视贷款担保方式,同时
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银行的规定,办理房产保险、抵押登记或合同公证等手续;
贷款行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操作总流程如下:(北京市)
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回收
个人住房公金贷款操作流程(北京市)
1.资金管理中心向银行出具贷款委托书
2.借款人向当地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贷款审批
4.贷款发放签订合同
5.贷款的回收
6.贷后管理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操作流程
1.提供咨询
2.受理申请
3.贷款审批
4.贷款发放
5.贷款回收
6.贷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