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
办营业执照副本到登记机关(一般为辖区工商部门)进行办理,需要如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公司加盖公章的《
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为营业单位的,提交负责人签署、企业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市级报纸及以上)
5、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正(营业执照全部遗失无法提交的则无需提交)。
注:若为
个体工商户,提交
1、4、5至登记机关办理补照。目前,国家对小微企业实行优惠政策,营业执照副本费等行政性收费暂时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