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二)项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轻微刑事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下列刑事案件:
第一,故意伤害案(轻伤)
第二,重婚案;
第三,遗弃案;
第四,妨害通信自由案;
第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第六,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七,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八,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上述所列8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伪证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五部门联合规定中关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是1996年12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上就是
职务侵占罪可以自诉吗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