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修订的《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贪污、受贿的立案标准:
1.贪污或受贿具有其他较重情节,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可以立案;
2.贪污、受贿无较重情节,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可以立案。
贪污具有其他较重情节是指: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以上贪污情形之一,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均可以立案。
受贿具有其他较重情节是指: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具有以上受贿情形之一,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均可以立案。
您好,以上是我对贪污受贿多少立案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