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
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
有害食品罪,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二)本罪的
既遂与未遂
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贩卖毒品罪如何认定的法律解答,从上文可知,我们认定该罪,主要从其构成要件和相关认定着手的,此外,毒品犯罪行为不仅限于此,还包括了走私、运输和制造毒品行为。以上是关于贩卖毒品罪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