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独立费扣减的问题。
施工中工程量取消的实体项目,施工单位在结算时只以独立费形式扣减实体项目的价款,比如柱梁板混凝土项目的取消,往往不愿主动扣减模板摊销费用和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的措施费和规费。
其次,是人工费和机械费的让利问题施工单位投标时对人工费和机械费在合理的范围内也进行了让利,而审计有时仅仅关注了材料价格、管理费和利润的让利幅度,忽略了对其人工费和机械费的让利审查。
比如该工程的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对人工费和机械费分别让利了10%、35%,那么在结算审计时对变更项目的重新组价也同样要执行人工费和机械费的让利幅度。
再次,是人工费的调整问题。
变更合同价款对材料费和机械费的调价原则和幅度合同文件往往都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但人工费的调整往往难以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