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一般为10%~30%)]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房地产税征收标准一般来说房屋的设计费、楼梯、地下水井只要计入房产原值都应交纳房产税,而室内安装的窗帘一般不计入房产原值。
(3)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4)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