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离婚可上诉。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上诉。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还是认为应当判决
夫妻不离婚的,应当维持原判。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