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这样的案子是不赔的,就像上面案例讲的一样,如果找到了第三方,应该是第三方的责任,他要赔偿给车主的。现在的争议点是,保险公司的条款中并没有规定,这个一定不属于赔偿责任,只不过处理的方式是按照常理来处理,就是按理来讲,这是属于人为的,你就应该找到那个把你车子砸坏的人赔偿(也是人性先入为主的观念主导),这种案子只有走诉讼程序,法院在处理这种模凌两可的案子,会从同情弱者的角度出发,给予车主帮助。因为保险的条款都是一样的,都是保险公司拟定的,作为合同的另一方(车主)却没有参与合同,只能被动的接受。一般这样的案子只能按照诉讼的程序走。
另外一点,保险公司会拒赔这样的案子,是因为这里面存在道德风险。
如果车主的车子在被砸之前就损坏了,如果这确定可以赔,他可以找人把自己的车子砸了,然后报案说不知道谁砸的,这样案子的道德风险很大,所以,也是他们拒赔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保险有个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就是你损失了多少,给你补偿多少,不能让你在事故中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