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认为需要补交证明材料,应当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材料复杂的,应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公司支付的,在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支付。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没有争议的理赔,保险公司需要在10天内支付,对于疑难案件可由双方协商时间,若没有,则60天内需对有没有争议的部分先于赔付。这是保险法对所有保险公司的要求,所以,一定要记得自己提交资料的时间,以便后续的催促。另外如果涉及诉讼则根据判决书等执行。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