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如果劳动者有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情形,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劳动者补偿金:
1、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固定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被证明
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否则就属于非法
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补偿金标准的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
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