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一般包含下列内容:
1、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原告的诉讼请求;
3、事实与理由;
4、最后需要落款。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