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的申请
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应提交的材料
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深圳
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单;
3)如需
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函;
4)
仲裁裁决书原件;
5)证明收到裁决书日期的材料;
6)仲裁协议或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