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以下方面认定:
1、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3、本罪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