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肇事司机和上车险的保险公司
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和转借车辆者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对事故的发生有无过错,比如车辆没有年检,明知肇事者无驾驶证而出借等等。等受害方起诉,由法院判决决定
赔偿义务人和赔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