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兴市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的相关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5200元(凭医疗费发票)
二、营养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三、住院
伙食补助费:2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实际住院天数)
四、误工费:XXXX元/月×X月=XXXX元(根据鉴定天数,补差价。希望6550/月,要提供劳动合同、缴税证明(最关键)、银行对帐单、工资发放证明)
五、护理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六、交通费:XXXX元(凭票;如没票,浦东法院一般会有300-500元之间酌定)
七、
残疾赔偿金:XXXX元(31838元/年×20年×10%=)【要提供居住证明(居委会盖章、派出所盖章(关键))、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如果有),那么就可以按上海的城镇标准来赔。】
八、
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元(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一般都浦东法院都会判
5000,也有个别少于5000元)
九、车辆损失和衣物:1200元+衣物损失(浦东法院一般酌定200-300)
十、鉴定费:XXXX元(1800元)
十一、律师费:XXXX元(5000元)(法院一般会判对方承担3000-5000元)
十二、查档费:10元(查保险公司的机读档案,如果车主是公司也要查。现在上海是10元一个公司)
十三、停车费:XXXX元(车被交警扣着时产生的,如果有就提)上述XX项合计人民币:XXXX元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